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2:2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劲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2021年回购的560,600股股份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拟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按照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火炬电子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火炬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火炬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11,043股,该部分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鉴于公司2021年回购的股份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560,600股回购股份。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5,888.8711万元变更为45,833.9154万元;总股本将由458,888,711股变更为458,339,154股。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23日、202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3月13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线-16:30

  4、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火炬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560,600股公司股份。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进行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0年9月2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064”、“2020-069”号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完成回购事项,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0,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2%,成交的最低价格为53.01元/股,最高价格为54.4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4,479.50元(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0”号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560,6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决定注销本次尚未使用的股份560,600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560,600股,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由458,899,754股变更为458,339,154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注:变动前数据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数据,变动数量仅考虑前述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最终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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