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IM体育手机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4:21:15

  IM体育网页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创响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响绿源”)拟将其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下持有的2,150台新能源汽车(包括27个尾板)予以分批出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创响绿源分批出售其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下持有的2,150台新能源汽车(包括27个尾板)。根据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上述拟出售车辆及尾板总评估值为7,310.10万元。董事会授权创响绿源经营层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以每辆车的单价不低于其评估值的价格出售上述车辆,并办理分批出售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谈判、签署有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

  本次出售资产尚无确定的交易对象,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最终交易对手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出售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

  资产名称:创响绿源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下持有的2,150台新能源汽车(包括27个尾板)

  资产权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出售的2,150台新能源汽车中,1,920台车辆(含594台对外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出售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50台车辆涉及查封冻结;180台车辆涉及经济纠纷。

  本次拟出售的2,150台新能源汽车(包括27个尾板)账面原值总额为33,559.43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累计计提折旧18,033.73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9,222.61万元、账面净值总额为6,303.0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深圳市创响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下运输车辆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第272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创响绿源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名下共计2,150台运输车辆(包括27个尾板)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总评估值为7,310.10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创响绿源分批出售其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下持有的新能源车辆符合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目前无确定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0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拟对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审计委员会: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吴德海先生,谢东明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伏拥军先生、徐腊平先生、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职帅先生,伏拥军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姜华方先生、张铭先生,姜齐荣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伏拥军先生,李建林先生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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