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手机版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7 17:08:51

  IM体育官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修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线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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